王大陸被曝 3年只賺百萬 「早想走」!

王大陸、柴智屏合約問題無解,6日王與律師胡原龍、友人姚鳳群出面強調雙方合約已經失效,於上月16日發送附帶存證信函的律師函,隔日柴智屏公司群星瑞智收到,王大陸即刻恢復自由身,胡律師並說經紀合約為委任契約,彼此均有權終止合作。

王大陸因《我的少女時代》走紅,後稱受到差 別待遇宣布出走惹來罵聲,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王大陸父親王台慶跟柴智屏、方曉茹於上月2日簽有和解書,同意合約分成大陸及大陸以外地區,交給中國詩 酒、徐立功公司處理,另需賠償3千萬、合約期限收入得按比例支付群星或柴智屏指定公司及主演柴智屏任出品人3部電影,每部100萬人民幣酬勞。


▲王大陸(中)在胡原龍律師(右)、友人姚鳳群陪同下開記者會。(圖/記者林調遜攝影,2016.01.06)

  • ▲王大陸正式宣告為自由身。(圖/記者林調遜攝影,2016.01.06)

    ▲王大陸正式宣告為自由身。(圖/記者林調遜攝影,2016.01.06)

9日胡律師出面跟柴公司律師聯繫,彼此無法達成共識,從此對方無回應,於是16日同時寄出存證信函、律師函,依民法第549條內容終止委任契約,不 料群星瑞智於上月30日強調仍握有王的經紀合約,王選擇提告,交由法院判決。這期間他始終避談,反而父親王台慶屢次放話,對此他表示不是爸爸說了算,因此 希望父親別再發聲。

今王大陸說努力適應公司生態無果,早萌生離 開念頭,說:「不像外界說的我有賺很多錢,我會想辦法補償柴姐。」下一步會成立公司,自己打理經紀約,外界批忘恩負義,王大陸反問:「如果我拍了《我的少 女時代》,沒有紅的話,離開會叫忘恩負義嗎?」這3年他實際收入僅有百萬,胡律師怒批柴公司漫天要價,希望此事有完美句點。


▲王大陸表示早有出走念頭。(圖/記者林調遜攝影,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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