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紫妍被迫賣淫案敗訴:拖足4年 公司高層脫罪

  據香港媒體報導,韓劇《花樣男子》女星張子妍09年自殺身亡,並留下遺書指控被迫要向多名男子提供性服務,其事務所的金姓負責人於2010年被 控恐嚇威迫等罪名,曾被判入獄一年及社會服務令。外間雖認為判得太輕,但案件上訴又上訴,法庭又曾指有新證據再審,拖足4年多,前天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再次 對該案作出判決,金姓負責人強迫張子妍賣淫的控罪,法官指因證據不足還沒有能入罪。

  不過,金姓負責人曾向張子妍施以暴力等罪名就被判有罪,金姓負責人要向張子妍的家人賠償700萬韓圓(約51&def100港元),與其家人當初要求的1億6&def000萬韓圓(約116.8萬港元)相差甚遠。

來源: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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